租規定

靜心苑(以下稱本館)為維護文化資產並有效利用本館之多功能空間、人文講堂、古蹟等,提供各界辦理各類活動,以增進國內、外養生舒壓、藝術療癒與文化之發展,歡迎機關、學校、公司、藝文團體、法人申請使用。

無論進行課程教學、藝文展覽、簡報會議、互動活動、各式講座、讀書會……等等,皆歡迎租借使用。

場地租借範圍與價格

開放租借時段:週二至週日 11:00-14:00、14:00-17:00、17:00-20:00

若遇館內舉行藝術療癒課程或其他特殊活動,則不開放租借。

※欲租借其他時段,請來電詢問。

藝文、公益、在地單位、農特產單位

座敷
$8,000

次間
$8,000

茶之間
$6,000

居間
$6,000

木棧道+戶外
$6,000

應接室
$8,000

※進場、撤場時段為8:00-11:00、20:00-23:00,每時段費用為原時段的半價,水、電費需另計。

一般單位

座敷
$16,000

次間
$16,000

茶之間
$12,000

居間
$12,000

木棧道+戶外
$12,000

應接室
$16,000

※進場、撤場時段為8:00-11:00、20:00-23:00,每時段費用為原時段的半價,水、電費需另計。

收費方式
  1. 使用前需繳清場地租金,另繳交場地使用保證金(1000~5000 元),金額由本館依活動規模而訂。保證金於申請單位將使用場地清理恢復原狀,經本館清點檢查後,即可辦理無息退還。如租借物品發生短少或毀損,或未依規定清理或設施、器材毀損時,申請單位應負修復 與賠償責任,其所產生的費用應由保證金按市價扣除,如保證金不足,由申請單位於三日內補足。
  2. 使用場地時如有臨時性增加費用,使用單位須於使用當日繳交或轉帳補繳相關費用。

空間介紹
  • 可容納約15人。
  • 緊鄰木棧道,能同時欣賞戶外美景與享受自然微風拂來。
  • 可與「次間」相互連通,若兩間共同租借,空間更大、使用上更具彈性。
  • 可容納約15人。
  • 可與「座敷」相互連通,若兩間共同租借,空間更大、使用上更具彈性。
  • 可容納約12人。
  • 可容納約8人。
  • 於室內的落地窗旁延伸而出的木棧道,緊鄰著錦鯉池,能於此處享受自然風光、近距離觀察靜心苑的自然生態。
  • 前庭、後院皆可自由運用。

場地租借流程
  1. 來電或email確認欲租借之空間與時段目前可租借
    電話:(02)2653-0033
    Email:jinghsinyuan@gmail.com
  2. Email申請書
    請於活動一個月前填妥申請書email至jinghsinyuan@gmail.com
  3. 電話確認
    致電(02)2653-0033,確認檔案寄送成功
  4. 等候審核通知(約需7個工作天)
    經本館人員審核通過後,將email及電話通知審核結果與附上報價單
  5. 回傳報價單(請簽名用印)及繳付訂金與保證金
    於回傳報價單日起7個工作天內繳交訂金(場租3成)+保證金(可匯款或現金),逾期未繳視同放棄
  6. 於活動當日繳付尾款與領取保證金
    若活動為期1日以上,則於活動結束當日繳付尾款。保證金於活動結束當日,申請單位將場地復原並經本館清點驗收後,即全額退還
※匯款資訊:
戶名: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(股)靜心苑分公司
銀行:台灣土地銀行東台北分行
帳號:099001025305

取消及變更
  1. 如於繳交訂金及保證金後,想取消租借,退費機制如下
    活動30日前(含)取消:全額退款
    活動前15日至前29日取消:退保證金+訂金80%
    活動前8日至前14日取消:退保證金+訂金50%
    活動前4日至前7日取消:退保證金+訂金30%
    活動前3日至前1日取消:退保證金(不退訂金)Ex.租借4/30的場地,如於4/27取消租借,則退保證金、不退訂金
    *以日曆天做計算
    *轉帳手續費將於退費金額中扣除
    *因不可抗力之因素(如天災、人禍、戰爭、 群眾事件等)需取消活動則全額退費
  2. 如欲變更租借時間、空間,須於活動7天前主動告知。
  3. 申請使用本館各場地,不得私自轉讓,否則本館當即停止其使用權並沒收保證金,同時本館可逕向申請單位或第三方求償。
  4. 有關活動異動、取消等公告事宜或變更後之票務等相關事宜,均由申請者自行負責,概與本館無關。

使用規定
  1. 活動中禁帶外食,若有餐飲需求可於申請書中提出,由本館協助準備,若於活動現場臨時有餐飲需求,可現場向本館點餐,租借場地者餐飲一律打9折。
  2. 申請單位佈置場地時,應愛惜維護本館公物,牆面黏貼需事先告知黏貼方式並經許可,始可施作。場地嚴禁使用噴漆及電鋸,不得擅自啟用燈光、音響及使用高危險性器具如火把、炮燭等,如因事故或毀損,申請 單位應負一切損害賠償責任。
  3. 申請單位使用場地時,如搬入任何外加器材及設備,應先行與本館協調後方得使用,不得逕行以難以復原方式進行佈置。
  4. 場地使用及展場佈置範圍僅限原申請之租借區域,若須使用非原申請之租借區域,須與本館協調並經本館同意後始得佈置。
  5. 場地使用者禁止攜帶寵物進入,導盲犬及其訓練犬除外。若發現私自闖入,或造成他人受傷之情事者,本館將予以禁止並勸離,若執意不離開或不處理者,則報警處理。

注意事項
  1. 保證金金額為場租總金額50%,將於報價單內明附。
  2. 本館因館舍經營執行紀錄之需要,得與申請單位協調,在不干擾活動的原則下,進行紀錄攝影行為,並於相關報告內合理使用。
  3. 未經許可,不得於租借場地內、外擅自安裝任何電器與外加電力。如有額外設備電力需求,轉接館內電力,以250元/時計費。如未滿1小時,皆以1小時計費。戶外如自備發電機組,需由館方人員指示放置位置,切勿任意放置。
  4. 申請單位須遵守環保署噪音管制法之相關規定,戶外活動日間使用擴音設施不得超過75db、晚間(17:00-20:00)不得超過65db。違反者除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外,本館得立即中斷活動進行至申請單位改善為止。經本館糾正後如繼續發生同一情事,本館得終止活動,申請單位不得要求退還租金。
  5. 申請單位置於本館內之所有物品及其他有價物,應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或損壞,本館概不負責。本館亦不提供代收郵寄、貨運、外送物品等服務。
  6. 本館禁止任何與選舉相關之造勢活動。
  7. 基於館所營運及公共安全為主考量,本館對於場地租借保有最後同意權。
場地申請表下載